英国想租香港100年,而清朝为何最多只租99年
在英国用坚船利炮打开了清政府闭关锁国的大门之后,清政府整个就对英国人存有一种畏惧心态,再也不复当初的颐指气使的气势了。
所以在面临英国人想要租借香港的请求的时候,其实那时候的清政府是答应也答应,不答应也得答应的局面,毕竟香港就在英国人的掌控之下,如果不答应,那就有可能面临着英国人的进一步的进攻,而那时的清政府已经被英国人给打怕了,知道自己绝不是英国人的对手,所以,不敢不答应,正好在慈禧心中觉得香港不过弹丸之地,如鸡肋般,大清拥有土地万千,租借出去一个香港无关痛痒,反正是借又不是割让,面子还能保住。
但是在面临英国人提出100年的租借请求之时,清政府的这些人此时也是了解一些国际土地租借的规则的,达到一百年那就变相的归属租借方了,这可是要成为千古罪人的,所以这个条约谁都不敢做主签署,一旦签署那就是民族的罪人,所以坚决不同意,可以拿钱财弥补也绝不能租借100年,而此时的英国刚刚打开中国大门,还不太了解中国的情况,也怕中国人的拼死反击,所以也就没什么坚持,可能在他们心中99年跟100年都一样吧,难道99年后,你还有能力给收回去?只是他们万万没想到,数十年后一个伟大的民族又一次崛起了,一手拿着条约,一手拿着钢枪大炮,成功的使得香港重归祖国的怀抱。

按照国际法,一国对某一地区超过100年没有有效治理过,则该地即为占领国所有或者自动独立。大清国虽然腐朽,但也不是没有明白人。所以在1898年签订《中英展拓香港界址专条》时,英国人要强租“新界”,租期100年,清政府只答应租期99年。香港岛和九龙是清政府被迫割让给英国的,不是租借地,和新界不一样。1898+99=1997,如果按照国际法,英国只需归还新界就行了,事实上英国佬也是这么打算的,1982年邓公和撒切尔夫人谈判时,“铁娘子”就是这么说的,但她碰到了比她更硬的邓小平。邓小平说:1997年,我们收回的不仅是新界,而是整个香港地区!如果我们不能收回香港,不仅不能向全国人民交代,甚至无法向世界人民交代;到时候如果不能收回香港,中国政府是晚清政府,中国领导人是李鸿章。其实,中国能够收回香港,靠的是国家综合国力强大,所谓国际法在强国眼里,不过是一纸空文。1997年如果还是晚清政府,恐怕新界都收不回来!阿根廷的马岛和香港类似,但是阿根廷就是不能收回马岛,因为阿根廷的国力没有英国强大。所以100年也不是绝对的,关键看国家力量是否强大。
讲惯例的我是真看不懂,所谓领土的面积在大炮的射程内才是真理,没有强大的国力、武力守护,再多的惯例也没用,和强盗能讲通惯例?简直搞笑呢!所谓丛林法则,弱肉强食才是根本的体现,现在频繁搬出所谓99年租期的目的何在?看不懂了!
清朝末期,清政府越来越昏庸。1840年爆发鸦片战争。无能的清政府被战败,被迫与英国签订《南京条约》。按照条约,清政府除了赔偿英国银两外,还割让香港岛给英国。1860年,英法联军侵入北京,清政府再次被迫与英国签订《北京条约》,英军趁机占领了九龙.昂船洲。
(鸦片战争)
1898年6月9日,英军强迫清政府签订《展拓香港界址专条》,将界限街以北,深圳河以南地区及大屿山等地230岛屿租借给英国,期限99为年。条约于1898年7月1日生效。
签订该有条约时,英国想把期限写为100年,可清政府死活不肯。因为清政府了解到有国际列强规定:如果租借出去的土地超过100年,而所属主权国家在第99年还不收回,那么租界就永久租界方了。
事实上也不无道理,100年之后,将会很少有人记得租界地的所属国了。就拿香港来说,租给英国后,英国就在香港强化推行英国文化习俗,100年后,香港人还真误以为香港原本就属于英国的了。
所以清政府坚决把期限写成99年。
我是怀古颂今,期待您的关注。
我们所说的香港,包括香港岛、九龙半岛和新界三个部分。是分别通过近代历史上三个不平等条约,割让和租借给英国的。
1842年,“鸦片>战役/span>”中国战败,被迫与英国签订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,中英《南京条约》将香港永久割让给英国。
1860年,中英、中法的“第二次鸦片战争”中国再次战败,被迫与英、法等国签订《北京条约》,将九龙半岛永久割让给英国。
1898年,英国胁迫清廷签订《拓展香港界址专条》将九龙界限街以北、深圳河以南地区租借英国。租99年,1997年7月1日到期。
新界为新租借之地的意思。租借地最长期限99年,是国际的上惯例。不会存在英国要租借100年,清政府坚持只租借99年的问题。
在收回香港的中英谈判中,撒切尔夫人坚持三个不平等条约有效,只归还新界。邓小平坚持不平等条约无效,要收回整个香港地区。
1997年7月1日,中国根据关于香港的《中英联合声明》对香港恢复主权。在香港设立特别行政区,一国两制、港人治港、高度自治。